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

足球規則



球員
十一人制,足球比賽參賽雙方各有11名球員,包括1名守門員,3-5名後衛,2-5名中場,1-3名前鋒球員組成。 五人制比賽,雙方擁有5名球員,包括1名防守球員和四位球員

球衣或運動衫
短褲:假如球員穿著單車褲的話,其顏色必須與其短褲主色相同
長襪
護脛


裁判
足球比賽中有1名主裁判和2名助理裁判,責任是在整場90分鐘的比賽中根據球例判自由球員。另外還有一名第四裁判,作為替補。部分賽事另有兩名底線裁判。

警告和處罰
對球員黃牌警告,紅牌罰出場外。紅黃牌第一次使用是在1970年世界盃足球賽
此記錄在國際足協球例

黃牌警告的犯規
一名球員如觸犯下列七項任何一項時,必須被黃牌警告:
欠缺體育精神行為。
用言語或行動表示不滿。
屢次觸犯比賽規則。
阻延重新開始比賽。
在開角球、自由球或擲界外球時未有遵照法例規定的距離。
未得裁判員許可擅自進入或再次進進球場範圍。
未得裁判員許可故意離開球場範圍。
一名後備球員或已被換出的球員如觸犯下列三項時,必須被黃牌警告:

欠缺體育精神行為。
用言語或行動表示不滿。
阻延重新開始比賽。
紅牌離場的犯規

一名球員、後備球員或被換出的球員如觸犯下列十項任何一項時,必須被紅牌驅逐離場:
嚴重犯規。
凶暴行為。
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人吐口水。
故意手球引致破壞對方一個進球或一明顯進球機會(守門員在其十八碼禁區不適用)。
當一球員向對方球門推進,但被對方球員侵犯而破壞一明顯進球機會,因而需要判罰一(直接)自由球或十二碼。
用攻擊性、侮辱性或唾罵性的言語或動作。
向裁判豎起中指
使用興奮劑等藥物。
在同一場比賽中被警告後再觸犯應被警告的規則。
一名被紅牌驅逐離場的球員,後備球員或已被替換的球員,必須離開比賽場地及技術指導區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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